成 都 市 新 都 区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指 挥 部
成都市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8号
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
事宜通告如下。
一、车站、超市、餐馆、酒店、文体旅场所、商务楼宇、各类门店等公共空间、经营场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和小区入口,必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措施。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不戴口罩或不提醒消费者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的,将依法依规责令整
改,直至停业整顿。
二、即日起,暂停麻将馆等密闭场所经营活动,暂停坝坝舞、坝坝宴等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
原则,严控各类会展、论坛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外地来(返)蓉人员、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新都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宾馆主动报备,并按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拒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四、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药店要落实“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药”等购买人实名登记和报告制度。
五、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出门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主动做好疫苗接种。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或网格员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对因执行防控要求和措施不严格、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集体,将严格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成都市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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