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离婚补偿款如何分割时,一定要提前了解拆迁房屋及拆迁补偿款如何分类的问题,以免到时候自乱阵脚,出现吃亏的现象。
1、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2、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离婚时遇到拆迁应该怎么办
1、假如拆迁房屋为一方婚前所有
离婚与都具有复杂多样的表现形式,们简单地把离婚时的房屋产权状况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房屋产权归一方婚前所有,一种是房屋产权归夫妻共有。并且,们简单地把离婚过程限定在拆迁期限或户口冻结期间。
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一方婚前所有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方无权再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以,拆迁补偿款作为被拆迁房屋价值的体现,应该归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所有。
2、房屋增值部分一人一半
实践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就是一方在婚前购买该房屋时以较低价格购进,而在婚后经过修缮,使得房屋成新率提高,或者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房屋拆迁补偿价值远远高于购房价格,这就存在着房屋增值问题。这部分增值,是一种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依法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理论上一人一半,而不全归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
3、享有产权一方要给对方一定补偿
以上们所说的是以货币形式进行的补偿,如果实践中以房屋形式进行补偿,应按照同样思路来理解。如果存在着增值、扩建部分,应将无房屋产权一方应得份额分给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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