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拆迁房屋及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在确定离婚补偿款如何分割时,一定要提前了解拆迁房屋及拆迁补偿款如何分类的问题,以免到时候自乱阵脚,出现吃亏的现象。

1、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2、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6_副本.jpg

离婚时遇到拆迁应该怎么办

1、假如拆迁房屋为一方婚前所有

离婚与都具有复杂多样的表现形式,们简单地把离婚时的房屋产权状况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房屋产权归一方婚前所有,一种是房屋产权归夫妻共有。并且,们简单地把离婚过程限定在拆迁期限或户口冻结期间。

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一方婚前所有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方无权再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以,拆迁补偿款作为被拆迁房屋价值的体现,应该归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所有。

2、房屋增值部分一人一半

实践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就是一方在婚前购买该房屋时以较低价格购进,而在婚后经过修缮,使得房屋成新率提高,或者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房屋拆迁补偿价值远远高于购房价格,这就存在着房屋增值问题。这部分增值,是一种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依法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理论上一人一半,而不全归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

3、享有产权一方要给对方一定补偿

以上们所说的是以货币形式进行的补偿,如果实践中以房屋形式进行补偿,应按照同样思路来理解。如果存在着增值、扩建部分,应将无房屋产权一方应得份额分给该方。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4640.html

(0)
上一篇 2021年6月22日
下一篇 2021年6月22日

相关文章

  • 交房日期一再拖延和逾期,购房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买的期房迟迟无法交房,一拖再拖,购房者可根据其商品房五证是否齐全的情况来维权。 对很多家庭来说,买房是件人生大事,有些家庭甚至要花掉一辈子的积蓄买一个房子,但买房之路崎岖,苦等几年开发商却迟迟不肯交房的事情屡见不鲜。面对此类问题,购房者该怎么办呢? 真实案例 市民陈先生在2010年时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交付了60%的房款,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交房…

    2022年7月28日
  •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

    2022年3月12日
  • 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一、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1、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 2、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3、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

    2022年3月11日
  • 集体土地有多个宅基地的如何处理

    一、集体土地有多个宅基地的如何处理 集体土地有多个宅基地,如果是一户村民拥有多处的,如果宅基地不是合法取得,村委会应当收加多的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

    2022年3月11日
  • 土地确权民事纠纷怎么解决

    一、土地确权民事纠纷怎么解决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法律依据:《中华人…

    2022年3月11日
  • 怎么改善土地权属争议调节处理难的情况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个人、单位之间对土地产权的归属发生的争议。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是指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进行受理、调查、调解,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过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行使的是行政职权中调处的职能,属于…

    2022年3月12日
  • 民法典地役权是否以登记生效

    一、民法典地役权是否以登记生效 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地役权生效不是以登记为准的。但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三条 【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

    2022年3月11日
  • 物权法地役权有哪些

    重点主要是《物权法》第156一169条的规定。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其中,为其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之地,称需役地,为了该土地便利而供其使用的土地,称供役地。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因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

    2022年3月1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