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地的补偿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5436.html

(0)
上一篇 2022年2月28日 18:41
下一篇 2022年2月28日 18:46

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哪些

    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哪些 1、转包 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 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

    2022年3月1日
  • 农村自留地最新政策有哪些呢

    农村自留地最新政策有哪些呢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

    2022年3月12日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如何解决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而创设的,且不采纳登记生效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仅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并非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因此,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2022年5月24日
  •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22是什么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2021针对于小产权房的新政已经有明文表示禁止私下交易买卖的行为,而且所刊登的通知要求集中处理,尚未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使用建设用地,并且各个政府需要加快地籍的调查,需要实行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制度。 就目前来看小产权房虽然有很多城市仍然在继续流通,但因为始终得不到国家的认可,所以终将会被取消,至于目前在完税之后是否能够成为普通房屋还没有明…

    2022年2月28日
  • 土地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土地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土地变更流程: (1)因土地征收、划拨引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土地征收、划拨批准后30日内,持土地征收、划拨批准文件共同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新建设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在土地征收、划拨批准后先办理预登记手续,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再正式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

    2022年2月28日
  • 法律对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是怎样规定的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费用是多少? 1、若是情况是位于新规划的商业区内,则经规划批准,取得新的城市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国土部门申请并重新缴纳商业土地性质的出让金即可。 2、若是转让,则必须挂牌招标,并且应缴纳该土地差价的所得税,大概每平米是补差价200元的费用。 3、改变用途需由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到当地政府进行价格确认,才可以知道应交土地出让金的具体数…

    2022年3月12日
  • 一户二宅,多余的房屋必须拆除吗

    一、一户二宅,多余的房屋必须拆除吗 不一定,如果是通过合法程序拥有的是不会被拆除的。 虽然说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了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的房屋却是属于个人财产,拥有继承等权益,而目前在农村导致一户多宅的也主要是由于继承问题导致,这部分由于继承导致的一户多宅,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

    2022年3月1日
  • 土地确权证上只能写一个名字吗

    土地确权证上是不是只能写一个名字 一般情况下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的,是为了解决农村土地权益的纠纷,所以土地确权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二、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具体确权要求如下: (一)凡是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不论是以村的名义还是以组…

    2022年3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