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土地纠纷主要分两种,一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二是农村承包经营权方面的纠纷。

1.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主要是组与组之间,村与村之间,甚至是乡与乡,县与县之间的土地所有权最属问题的纠纷。这类纠纷由纠纷双方上一级的国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级政府作出处理定决。是法院不受理的案件类型。

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有三个主要途径:一是通过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调解,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进行调解,这是大调解的范畴,纠纷当事人可以坐下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调解书,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二是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程序与打民事官司类同;二是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或诉讼中,相关法律没有设定前置条件,可以按纠纷当事人的意愿任意选择其中的解决方式。一般顺序是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对仲裁不服再打官司。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一、以前的法律关于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承包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农业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因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承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三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承包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28条第二项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所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5781.html

(0)
上一篇 2022年3月11日 23:06
下一篇 2022年3月11日 23:10

相关文章

  • 土地纠纷最好解决方法是什么

    土地纠纷最好解决方法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可以通过3种途径解决: 一是基层调解组织解决,二是土地纠纷仲裁机构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 但是根据笔者的调查,我乡近5年来发生的土地纠纷采取诉讼解决的不到4件,而且解决的效果并不理想。 其他的一部分是由村级协调解决…

    2022年3月11日
  • 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程序

    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

    2022年3月11日
  • 土地确权一定得有承包合同书吗

    一、土地确权一定得有承包合同书吗 1、土地确权没有规定一定要有土地承包合同。 2、确权申请人要提供与土地权属有关的所有证据,如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 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

    2022年3月11日
  • 地役权合同怎么生效

    地役权合同怎么生效 符合生效条件,即可生效。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

    2022年3月12日
  • 地上权与地役权的区别

    地上权与地役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概念不同: 地上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或集体土地的权利;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产生的原因不同:前者因土地划拨,乡村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而产生;后者则是基于供役地的存在,一般是设定地役权的合同,也有根据遗嘱的单独行为的。 消灭事由不同:前者是基于年限的规定;后者则是由于土地…

    2022年3月12日
  • 土地权属纠纷及产生的内容

    土地权属纠纷及产生的内容 土地权属纠纷指的是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而引起的纠纷。 土地所有人及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成为权属争议的当事人,涉及争议双方的利益,情况复杂,政策性强。 土地权属纠纷产生的原因 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二)公社化时…

    2022年3月11日
  • 地役权登记对抗是什么意思

    地役权登记对抗是什么意思 地役权登记对抗,是指地役权一经登记,可以对抗任意第三人。 地役权的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

    2022年3月12日
  • 农村土地赔偿标准依据

    一、农村土地赔偿标准依据 1、农村土地赔偿标准依据是以被征地亩数乘年产值乘补偿倍数。征收农村土地应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2、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

    2022年3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