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吗

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吗

一般情况下,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是关于地役权从属性,有关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的规定。

由于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是有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因此在法律属性上地役权与其他物权不同。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它仍然应当与需役地的使用权共命运,必须与需役地使用权一同移转,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让与。

地役权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三种情形:

第一,地役权人不得自己保留需役地的使用权,而单独将地役权转让;

第二,地役权人不得自己保留地役权,而单独将需役地的使用权转让;

第三,地役权人也不得将需役地的使用权与地役权分别让与不同的人。总之,地役权只能随需役地使用权的转让而转让,如果违反r地役权的从属性就被认为行为无效。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5796.html

(0)
上一篇 2022年3月12日
下一篇 2022年3月12日

相关文章

  • 户主已死亡的宅基地如何处理

    一、户主已死亡的宅基地如何处理 视情况而定。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

    2022年3月12日
  • 农民土地确立权登记发证的法律流程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颁证流程 如下: 土地权利申请人 需提交: (1)权属来源证明 (2)单位设立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3)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出让合同、出让金等规费缴讫证明、土地部门出具的勘测定界图、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红线图、变更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需要提交原土地证书) 地籍调查 经受理人初审…

    2022年3月12日
  • 成都房屋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解决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如果是单位纠纷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进行处理;如果是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地,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法院起诉 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

    2022年3月13日
  • 什么是保护地役权

    什么是保护地役权 我国民法典目前只规定了地役权,没有保护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 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2022年3月12日
  • 政府处理土地纠纷有期限吗

    政府处理土地纠纷有期限吗 六个月内没有处理结果,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

    2022年3月11日
  • 民法典房本上能否看到地役权

    一、民法典房本上能否看到地役权 房本上是不能看到地役权的相关信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

    2022年3月11日
  • 因土地纠纷可以报警吗

    因土地纠纷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用处不大,土地纠纷找村干部调解一下,也可以到乡镇司法所调解,实在不行再到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

    2022年3月13日
  • 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一、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1、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 2、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3、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

    2022年3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