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土地转让的手续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知房居小编觉得在办理土地转让手续过程中需要注意两点:首先,要了解土地性质看其是否能流转,如若可以流转,则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其次,要签署正式的合法的合同,以便将来产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权。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5810.html

(0)
上一篇 2022年3月12日
下一篇 2022年3月12日

相关文章

  • 土地权属产生纠纷的内容

    一、土地权属产生纠纷的内容有哪些? 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 (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

    2022年3月11日
  • 相邻权与地役权区别

    一、相邻权与地役权性质不同。 严格地说,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更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其本质是不动产所有权或用益物权的扩张,是所有权或用益物权的组成部分,不需要进行独立的公示,可以直接从不动产所有权或用益物权的登记中推断出来。我们在谈论相邻权时之所以将其称为权利,纯粹是为了表达上的方便。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属于用益物权,不是需役地所有权或用…

    2022年3月12日
  • 土地纠纷案件应该怎么处理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是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 因农村责任田划分,宅基地的规划及调整和边界划分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争议,而不应属于法院管辖。遇有此类情况,可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予以解决。 法院受理的土地纠纷有两类:一类是行政案件,另一类是民事案件。 属于行政案件的几种情况: 一是因土地权属不明、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

    2022年3月12日
  • 农村承包土地是否需要备案登记

    一、农村承包土地是否需要备案登记 1、农村承包土地需要备案登记。 2、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3、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4、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

    2022年3月11日
  • 地役权是怎么分类的

    地役权是怎么分类的 (一)积极地役权与消极地役权以地役权的实现方式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积极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可在供役地上为一定的积极行为的地役权,也称作为地役权。消极地役权是指以供请求权役地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因其负有一定不作为的义务,而非单纯的容忍义务,又称不作为地役权。 (二)地役权的继续地役权与非继续地役权以地役权的…

    2022年3月12日
  • 军人家庭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一、军人家庭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宅基地出现纠纷的处理,和军人身份是没有关系,宅基地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

    2022年3月11日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

    一、土地经营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1、土地经营权人享有的权利是: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经营权人享有流转、互换、转让土地经营权的权利,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享有承包地被征收征用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 2、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

    2022年3月11日
  • 承包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土地纠纷主要分两种,一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二是农村承包经营权方面的纠纷。 1.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主要是组与组之间,村与村之间,甚至是乡与乡,县与县之间的土地所有权最属问题的纠纷。这类纠纷由纠纷双方上一级的国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级政府作出处理定决。是法院不受理的案件类型。 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有三个主要途径:一是通过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调解,或由乡镇人民…

    2022年3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