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晚,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了2022年第二批次集中供地信息——本轮共集中供应土地55宗,总出让面积约3040亩。
2022年成都二批次集中供地开始时间
拍卖将于7月12日-7月14日进行。公告明确,本次拍卖宗地除青白江区、新津区宗地外,均采取“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拍卖措施。
主要看点
1、今年一批次供地50宗,清水超过30000元/㎡的地块有3宗。二批次供地55宗,清水限价超过30000元/㎡的地块有11宗,最高清水限价达到34500元/㎡。
2、新津区、青白江区土地不再限清水房价。
3、本次最高起拍价19600元/㎡,为高新大源23.48亩地块。
竞拍条件
本次拍卖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宗地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意向竞买人报名参与宗地竞买,须提供《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和《关于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情况的审查报告》(须带二维码,以下简称《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作为《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的附件,竞买人每报名一宗地须对应提交一份《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四川省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情况的通告》(川注协〔2020〕85号)明确的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审查报告》中除封面外的首页须按模板明确审查意见。对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本公告要求或出让合同约定,取消意向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取消土地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解除土地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市的土地招拍挂活动,并在市住建局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给予信用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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