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发布《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冕宁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内容涉及公积金贷款、购房补贴、预售资金监管、降价幅度及问题楼盘的处置等。
观点新媒体获悉,《冕宁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加强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销售价格指导和管理,指导开发企业以成本为基础、市场为导向,合理确定商品住宅价格,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报备。在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10日内一次性公示房源价格,公示价应与报备价格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能低于备案价20%以上销售。房源报备价格不得擅自调整,若确需调整的应重新报房地产管理部门重新审核。
冕宁县还要求,加快协调处置房地产开发项目遗留问题(针对问题楼盘)。加快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同时,建立遗留问题处置机制。针对全县现有开发项目存在土地并宗、拆迁遗留、配建合同签订、不动产登记办理等具体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协调处置机制,形成专班,落实“一盘一策一领导”机制限期及时协调处置。
此外,《措施》提出要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40万元调整至45万元;单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
另悉,《措施》还对乡镇在编在岗国家工作人员、外来引进人才、县内在编在岗一线教师和医护人员购房家庭等发放购房补贴,最高达1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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