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方违背合同,其责任的轻重如何判断,根据什么判断?
根据现行的合同,一般分为商品房购销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无论是何种合同都可能会存在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那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它分为一般违约,根本违约。
一般违约是指简单的没有履行合同,包括延期付款或者是短时间内的延期交房,而根本性违约是指当时已经是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说最典型的一房两卖,所以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也就是说如果达到严重违约的情况下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仅仅是一般的违约行为,只能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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