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分配面积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分的

由于我国没有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全国统一标准,宅基地用地面积应当符合地方关于宅基地使用面积的规定。一般由各省自行制订本省标准,各省标准不同。各地制定宅基地用地标准时所参照的依据分为以下三类:

(一)根据人均耕地确定;

(二)根据用地区域和土地性质确定;

(三)根据家庭人口数量确定用地标准。

以辽宁省为例,根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宅基地的用地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人均耕地1300平方米以上的村,每户不准超过400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村,每户不准超过300平方米;

(三)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村,每户不准超过200平方米。”因此,辽宁省是按照人均耕地面积的标准来确定宅基地分配面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5477.html

(0)
上一篇 2022年3月1日
下一篇 2022年3月1日

相关文章

  • 2022年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有哪些

    2022年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有哪些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2、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

    2022年2月28日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哪些

    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哪些 1、转包 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 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

    2022年3月1日
  • 土地抵押后还能买卖吗

    土地抵押后还能买卖吗 可以买卖,但必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 不可以自行转让。 1、《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9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

    2022年3月11日
  • 永久居住权到期怎么办?永久居住权会到期吗?

    一、永久居住权到期怎么办?永久居住权会到期吗? 居住权是不会到期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而我们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的。 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从渊源看,居住权最早产生于罗马婚姻家庭关系中,而且与财产继承制度紧密相关,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在罗马共和国扩张以前以及扩张后的相当时间里,罗马家庭在其社会生活中居于主要地位。家庭的基础是家长权…

    2022年3月1日
  • 占用河滩地如何处罚

    一、占用河滩地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方式主要包括: ①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即将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到占用以前的状态,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公共用地或未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恢复到占用以前的原貌;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原使用者,由此而给原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

    2022年2月28日
  • 农村耕地变更为林地应具备什么条件

    农村耕地变更为林地,也就是退耕还林,符合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条件可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条例》 第十五条下列耕地应当纳入退耕还林规划,并根据生态建设需要和国家财力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 (一)水土流失严重的; (二)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 (三)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 江河源头及其两侧、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以及水土流失…

    2022年2月28日
  • 做抵押的土地可以出租吗

    做抵押的土地可以出租吗 做抵押的土地可以出租。 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 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

    2022年3月11日
  • 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吗?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

    一、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买卖,如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公司等。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

    2022年3月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