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民事纠纷怎么解决

一、土地确权民事纠纷怎么解决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二、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如何让确定

1、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

2、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3、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4、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5751.html

(0)
上一篇 2022年3月11日 17:21
下一篇 2022年3月11日 18:29

相关文章

  • 成都土地纠纷找谁

    成都土地纠纷找谁?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

    2022年3月13日
  • 警察能处理土地纠纷吗

    警察能处理土地纠纷吗 土地纠纷并不是警察管辖的范围,当事人有土地纠纷的应该找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向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

    2022年3月13日
  • 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

    一、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 1、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是2020年底,具体日期根据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决定。宅基地确权需要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申请进行讨论;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2、法律依据: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农村村民…

    2022年3月11日
  • 民法典地役权能单独转让吗

    一、民法典地役权能单独转让吗 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的。地役权转让的,要办理转让登记后,才发生效力,未办理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

    2022年3月11日
  • 地役权合同怎么生效

    地役权合同怎么生效 符合生效条件,即可生效。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

    2022年3月12日
  • 土地权属产生纠纷的内容

    一、土地权属产生纠纷的内容有哪些? 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 (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

    2022年3月11日
  • 农村承包土地是否需要备案登记

    一、农村承包土地是否需要备案登记 1、农村承包土地需要备案登记。 2、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3、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4、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

    2022年3月11日
  • 农村土地权属纠纷的行政处理时限是多少

    一、农村土地权属纠纷的行政处理时限是多少 1、《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 2、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国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

    2022年3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