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纠纷及产生的内容

土地权属纠纷及产生的内容

土地权属纠纷指的是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而引起的纠纷。

土地所有人及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成为权属争议的当事人,涉及争议双方的利益,情况复杂,政策性强。 土地权属纠纷产生的原因

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

(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

(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

(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七)因其他各种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

(八)因土地的征用、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等。

(九)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由于过去没有具体规定,需要重新给予核定。

(十)乡村公共事业或公益事业占有的土地,过去没有给过补偿,群众后来提出要补偿等问题。

(十一)1950年无偿划拨的荒山、荒坡、荒地等,当时未计算面积,并无规定地界,几经变迁,从而引起地权、地界的争议。

(十二)有的单位征用土地的证据遗失,无据可查,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

(十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因地界不清,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及城镇个人因地界不清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

(十四)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引起的土地属争议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5768.html

(0)
上一篇 2022年3月11日
下一篇 2022年3月11日

相关文章

  • 民法典村里不给签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办

    一、民法典村里不给签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办 村里不给签土地承包合同是属于民事纠纷,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 【双层经营体制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

    2022年3月13日
  • 农村土地赔偿标准依据

    一、农村土地赔偿标准依据 1、农村土地赔偿标准依据是以被征地亩数乘年产值乘补偿倍数。征收农村土地应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2、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

    2022年3月11日
  • 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的共同点有哪些

    建筑物的占地面积 建筑物是指在平地上依地基而建的房屋,它可以是一层到多层不等;它可以用于居住、建造商场、商业中心,也可以是风景地标。建筑建成后,不同楼层的面积可能就大不相同,依照建筑的形状,规矩匀称的居民区,每一层构造相同,面积也是一样的;而用于商业目的的商场、公共场所等建筑,可能为了艺术感和美感,是不规则的形状,比如我们知道的上海环球中心,塔形建筑,每一层…

    2022年3月12日
  • 土地纠纷

    一、土地纠纷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 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它有以下特征: 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

    2022年3月13日
  • 成都房屋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解决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如果是单位纠纷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进行处理;如果是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地,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法院起诉 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

    2022年3月13日
  • 地上权与地役权的区别

    地上权与地役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概念不同: 地上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或集体土地的权利;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产生的原因不同:前者因土地划拨,乡村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而产生;后者则是基于供役地的存在,一般是设定地役权的合同,也有根据遗嘱的单独行为的。 消灭事由不同:前者是基于年限的规定;后者则是由于土地…

    2022年3月12日
  • 户主已死亡的宅基地如何处理

    一、户主已死亡的宅基地如何处理 视情况而定。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

    2022年3月12日
  • 土地确权民事纠纷怎么解决

    一、土地确权民事纠纷怎么解决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法律依据:《中华人…

    2022年3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