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
(1)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2)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以及单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
(一)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
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首套房),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 万元。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
每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以月度为单位分段计算,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分别对应一个贷款额度。
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的取值方式
缴存职工最近一次缴存入账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1,自 1 开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分别是 2、3、 4……。
关于“存贷系数”及相对应的月份缴存资金可放大倍数
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目前存贷系数为0.9。
(三)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具体比例根据执行首套房或二套房贷款政策、再交易房楼龄、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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