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通知》核心内容如下:
一、关于再交易房住房价值的认定
购买再交易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如所购再交易房由住建部门公布了成交参考价格,则住房价值按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房屋评估价以及住建部门公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三者中的最低值认定,计算可贷额度。
二、关于楼龄超过10年首付款比例的规定
取消原“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的规定。
注: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
据成都公积金中心官网,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为2.75%,五年以上利率为3.25%。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不超过40万,双职工缴存家庭贷款最高不超过70万。首套房首付不低于三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四成。
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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