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自有住房更变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获得购房资格,再次重新购买住宅

成都自有住房更变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获得购房资格,再次重新购买住宅,取得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

7月6日,据成都市住建局消息,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操作指南》对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条件、认定程序、租赁对象、租金标准等一系列操作规范进行了明确,目的是切实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得到、租得近、租得起、租得稳、租得好”,促进实现职住平衡。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住建局正在抓紧进行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的开发,近日系统即将开通,可及时关注成都市住建局官网了解有关信息。

什么样的住房可以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房源条件方面,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民自有住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

第一,已取得权属证书;第二,无权属纠纷且无查封登记、限制信息;第三,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居民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何申请?如何认定?

在认定程序方面,第一步是房源入库申请。
居民应登录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阅知《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权利义务告知书》,从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的企业库中自愿选择一家运营服务企业,填写本人及住房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明,以及自有住房权属证书。

第二步是房源审核认定。

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对居民和房源信息等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后,运营服务企业对住房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与居民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协议》,拍摄上传影像资料,居民签署《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承诺书》,经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选择房源。

“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如何申请?

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在“资格申请”界面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租赁码,并显示当前可租赁的全部区域。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房源如何管理?

在租赁管理方面,运营服务企业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日常运营管理,承担房源核查、房源发布、房源带看、签约备案、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使用监管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通过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限制,期限以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之日起计算。因法院判决、继承等情形造成住房所有权转移的,该套住房仍须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直至5年期满。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将延长纳管期限。

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不得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将承租的住房转租、转借、分租,合理使用住房及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有违法改建、擅自改变用途等其他违规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依规处理。

运营服务企业应在管理服务平台公示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费应低于行业平均标准。例如服务费标准为合同金额的8%,每月合同租金为1500元,则出租人每月应交运营服务费:1500×8%=120元。

出租人应在完成合同登记备案后,向运营服务企业缴纳运营服务费。除服务费外,运营服务企业不得向出租人或承租人收取其他任何未经约定的费用。

运营服务企业违反运营服务协议和合同约定,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视情节轻重,将采取联合失信惩戒、取消入库资格等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出租人违反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履行约定义务,视情节轻重,将采取对出租住房和通过出租住房获得资格购买的住房进行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限制、纳入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等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约定义务,视情节轻重,将采取取消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等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居民自有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房源如何展示?

申请入库的居民自有住房应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小户型、低租金的要求。房源入库后,应通过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房源信息,其中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应按间展示房源信息并对外出租。

谁来租?怎么租?

《操作指南》明确,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对象,为在成都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
◆ 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 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租赁对象可登录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提出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选择房源。

在合同方面,出租人、承租人、运营服务企业三方协商达成一致后,通过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签订三方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每次合同租赁期限最低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承租人因工作、生活需要,经与出租人、运营服务企业协商一致后,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租金怎么收?标准是多少?

租金收取方面,租金由出租人直接向承租人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租金,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租赁双方应在收缴租金后3日内将收缴凭证上传至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

此外,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在完成合同登记备案后,向运营服务企业缴纳运营服务费。除服务费外,运营服务企业不得向出租人或承租人收取其他任何未经约定的费用。

在租金标准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不超过市场租金的90%,且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定期发布的《成都市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执行。服务费标准方面,运营服务企业应在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公示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费应低于行业平均标准,鼓励运营服务企业降低服务费标准。

运营服务企业、出租人、承租人均应遵守国家和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和有关承诺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运营服务协议、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对新增购房资格有何要求?

《操作指南》明确,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居民即可申请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资格。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通过登录“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码;购买存量住房的,通过登录“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线上进行存量住房网签备案。

居民一次或多次,将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均只能新增一次性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居民将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在房源退出方面,有到期退出和提前退出两种情况——

◆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5年期满后,不再继续纳管的,可申请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同时解除上市交易限制。

◆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住房未出租,居民也未申请新增购房资格或已经申请购房资格但未购房的,可申请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经审核后可解除上市交易限制,同时取消该政策所支持的购房资格。

什么时候可以取得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

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居民信息自动推送至房屋交易部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通过登录“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码;购买存量住房的,通过登录“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线上进行存量住房网签备案。

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如何理解?

可在出租住房所在区(市)县对应的限购区域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例如居民将名下位于武侯区的住房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可取得除高新南区外全市所有区域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
《操作指南》自2022年7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9824.html

(0)
上一篇 2022年7月6日
下一篇 2022年7月7日

相关文章

  • 法律对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是怎样规定的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费用是多少? 1、若是情况是位于新规划的商业区内,则经规划批准,取得新的城市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国土部门申请并重新缴纳商业土地性质的出让金即可。 2、若是转让,则必须挂牌招标,并且应缴纳该土地差价的所得税,大概每平米是补差价200元的费用。 3、改变用途需由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到当地政府进行价格确认,才可以知道应交土地出让金的具体数…

    2022年3月12日
  • 这些成都购房条件务必要满足

    现如今大家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会被要求支付定金,这似乎是对买卖双方的一个共同保障。但是对于购房定金该不该给的问题,也是有很多个不同说法的。而且现实生活当中也的确是有出现很多房产定金纠纷的案例,最终让许多购房者都心烦意乱。那么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方式或者是办法,是可以有效避免房产定金纠纷的呢? (一) 认购书一定不能少 之前发生的很多房产定金纠纷,…

    2021年7月4日
  • 成都房产新政,成都购房政策有新变化

    2022年5月31日,成都住建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资格放宽、税费降低、多孩可多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等!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

    2022年7月28日
  • 在成都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生活中,说到买房的问题,我们都会非常关心。这毕竟是关乎我们生活质量的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一点对于生活在成都市的居民来说,买房也是同样重要的。尤其成都是一个环境良好而且空气清新的好地方。很多人会想要在成都定居。那么就会有人问在成都买房需要什么条件?我们是否能够在成都买房继而在美丽舒适的成都生活呢? 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在成都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1、成都本市户籍2年…

    2022年7月31日
  • 农田非法在别人土地上取土如何处罚

    我们知道农村人土地对于他们来说是很珍贵的,国家法律上有规定土地的管理方面内容。但是很多时候会出现非法取土行为,那么,农田非法在别人取土如何处罚? 一、农田非法在别人土地上取土如何处罚 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且罚款,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

    2022年3月1日
  • 成都居民自有住房纳入保障房房源库后可以提前退出或者取消吗

    居民自有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未申请新增购房资格或已经申请购房资格但未购房的,可否提前退出? 可以. 在房源退出方面,有到期退出和提前退出两种情况。 居民提出申请,经入库住房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可解除上市交易限制。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5年期满后,不再继续纳管的,可申请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同时解除上市交易限制。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

    2022年7月10日
  • 成都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成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问题回答 一、问:哪些情形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答: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列举了六种公共利益情形,包括国防和外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以及法律、行政…

    2022年9月2日
  • 独生子女能继承房产吗

    中国人对死亡有忌讳,子女如若提出立遗嘱也被视为不孝。在一般的观念里,父母的财产应由子女继承,这是在风俗习惯上的默认。那么独生子女能继承房产吗?但从法律上来看,父母的财产的继承者可不一定是你。 前段时间有个案例,主人公是独生子女,但是父母过世后却不能顺利的继承财产,这就恰好说明这个问题。 独生子女能继承房产吗? 答案:是能。但是独生子女并非一定能继承父母的房产…

    2022年3月2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