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自有住房更变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获得购房资格,再次重新购买住宅

成都自有住房更变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获得购房资格,再次重新购买住宅,取得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

7月6日,据成都市住建局消息,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操作指南》对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条件、认定程序、租赁对象、租金标准等一系列操作规范进行了明确,目的是切实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得到、租得近、租得起、租得稳、租得好”,促进实现职住平衡。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住建局正在抓紧进行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的开发,近日系统即将开通,可及时关注成都市住建局官网了解有关信息。

什么样的住房可以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房源条件方面,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民自有住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

第一,已取得权属证书;第二,无权属纠纷且无查封登记、限制信息;第三,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居民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何申请?如何认定?

在认定程序方面,第一步是房源入库申请。
居民应登录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阅知《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权利义务告知书》,从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的企业库中自愿选择一家运营服务企业,填写本人及住房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明,以及自有住房权属证书。

第二步是房源审核认定。

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对居民和房源信息等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后,运营服务企业对住房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与居民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协议》,拍摄上传影像资料,居民签署《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承诺书》,经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选择房源。

“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如何申请?

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在“资格申请”界面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租赁码,并显示当前可租赁的全部区域。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房源如何管理?

在租赁管理方面,运营服务企业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日常运营管理,承担房源核查、房源发布、房源带看、签约备案、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使用监管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通过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限制,期限以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之日起计算。因法院判决、继承等情形造成住房所有权转移的,该套住房仍须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直至5年期满。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将延长纳管期限。

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不得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将承租的住房转租、转借、分租,合理使用住房及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有违法改建、擅自改变用途等其他违规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依规处理。

运营服务企业应在管理服务平台公示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费应低于行业平均标准。例如服务费标准为合同金额的8%,每月合同租金为1500元,则出租人每月应交运营服务费:1500×8%=120元。

出租人应在完成合同登记备案后,向运营服务企业缴纳运营服务费。除服务费外,运营服务企业不得向出租人或承租人收取其他任何未经约定的费用。

运营服务企业违反运营服务协议和合同约定,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视情节轻重,将采取联合失信惩戒、取消入库资格等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出租人违反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履行约定义务,视情节轻重,将采取对出租住房和通过出租住房获得资格购买的住房进行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限制、纳入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等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约定义务,视情节轻重,将采取取消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等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居民自有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房源如何展示?

申请入库的居民自有住房应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小户型、低租金的要求。房源入库后,应通过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房源信息,其中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应按间展示房源信息并对外出租。

谁来租?怎么租?

《操作指南》明确,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对象,为在成都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
◆ 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 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租赁对象可登录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提出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选择房源。

在合同方面,出租人、承租人、运营服务企业三方协商达成一致后,通过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签订三方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每次合同租赁期限最低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承租人因工作、生活需要,经与出租人、运营服务企业协商一致后,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租金怎么收?标准是多少?

租金收取方面,租金由出租人直接向承租人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租金,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租赁双方应在收缴租金后3日内将收缴凭证上传至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

此外,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在完成合同登记备案后,向运营服务企业缴纳运营服务费。除服务费外,运营服务企业不得向出租人或承租人收取其他任何未经约定的费用。

在租金标准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不超过市场租金的90%,且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定期发布的《成都市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执行。服务费标准方面,运营服务企业应在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公示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费应低于行业平均标准,鼓励运营服务企业降低服务费标准。

运营服务企业、出租人、承租人均应遵守国家和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和有关承诺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运营服务协议、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对新增购房资格有何要求?

《操作指南》明确,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居民即可申请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资格。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通过登录“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码;购买存量住房的,通过登录“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线上进行存量住房网签备案。

居民一次或多次,将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均只能新增一次性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居民将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在房源退出方面,有到期退出和提前退出两种情况——

◆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5年期满后,不再继续纳管的,可申请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同时解除上市交易限制。

◆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住房未出租,居民也未申请新增购房资格或已经申请购房资格但未购房的,可申请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经审核后可解除上市交易限制,同时取消该政策所支持的购房资格。

什么时候可以取得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

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居民信息自动推送至房屋交易部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通过登录“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码;购买存量住房的,通过登录“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线上进行存量住房网签备案。

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如何理解?

可在出租住房所在区(市)县对应的限购区域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例如居民将名下位于武侯区的住房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可取得除高新南区外全市所有区域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
《操作指南》自2022年7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9824.html

(0)
上一篇 2022年7月6日 19:06
下一篇 2022年7月7日 23:48

相关文章

  • 土地抵押后还能买卖吗

    土地抵押后还能买卖吗 可以买卖,但必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 不可以自行转让。 1、《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9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

    2022年3月11日
  • 成都刚需购房资格认定2022,成都刚需购房资格最新版出炉!

    2022年5月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中提出成都无房居民家庭,这根之前有很大区别,将很大程度促进无房人员和无房家庭在成都买房,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成都买房刚需“无房居民家庭”之前是怎么定义的,现在又是怎么认定的。 成都刚需购房资格认定2022 支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居民家庭,列入刚需家庭优…

    2022年6月23日
  • 成都学区房政策2022 成都现在需要提前一年落户才能上小学

    成都市学区房新政策2022 1.成都现在需要提前一年落户才能上小学 2.五年一户 简单来说就是,你买了这套房子,在5年之内只有1个“学位”,如果你3年后转手卖,接手的人也想要通过买房子让孩子上学,那么还需要再等2年才可以申请学位。 一房多校,这个政策也对教育资源分配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之前一套房子只可以对应一个学校,“一房多校”政策出台后,一套房子可以对应多个…

    2022年5月29日
  • 成都二套房政策

    成都二套房购房政策 拥有成都户口,并且家庭人数为2人及2人以上是可以在成都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据了解,如果你以前有过贷款买房的记录,那么再次申请贷款的时候就会被当作第二套房;如果你以前全款买了房子,那么再次购房就会被当作第一次购房。 成都二套房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和首套房 根据2022年6月2日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

    2022年8月17日
  • 2022年宅基地最新政策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城市里面已经没有宅基地了,拥有宅基地的地区往往在农村,宅基地有使用权,但是不归个人所有,很多人的认识都是错误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并非自家的。 2022年宅基地最新政策 (一)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调整或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要以二轮土地承包…

    2022年2月28日
  • 成都买了房子多久后可以过户

    成都市现在的外来居民也是数不胜数,大家在外拼搏也是希望自己的生活以后能够更加稳定,都会先挣钱买房子,那么在成都买房子之后多久可以办理过户呢?办理过户应该有哪些注意事项呢?知房居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买了房子多久后可以过户 答案是:三年 二、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情形 1、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 2、出售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

    2022年5月1日
  • 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吗?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

    一、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买卖,如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公司等。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

    2022年3月1日
  • 新规!成都 购房资格 实行预审,成都出台新规购房资格实行预审

    2020年11月24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相关要求,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

    2021年6月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