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之一是签约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那么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哪些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哪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呢?
一、哪些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签订的合同有效,签约人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前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8周岁以上的公民,这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在房屋出售过程中,产权人本人签约,需要提供买卖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已婚人士,还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如果是继承的房子,产权人较多的情况,出售房屋时,产权人必须都要到场,如果不能到场,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
2、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签约还需要提供监护公正,如果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则需要提供所有权人与代理人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证明原件;
3、受托人(提供手写委托书或者公正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持有效司法文书(裁决书、判决书)享有权利的人。

二、哪些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10周岁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重大疾病引起的,如中风或者严重脑病患者,可以理解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需要通过相关机构鉴定)。
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暇疵的,是无效的,但是从尊重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相对人的利益的角度出发,将这类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的合同,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追认认可即可生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用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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