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规定: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如何理解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2020年9月14日,成都市出台《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办发〔2020〕83号),其中规定:“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0〕398号)规定“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为了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坚决打击炒房行为,切实解决无房家庭的居住问题,将购买此类商品住房的限售期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为5年。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3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