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消息!这一地公积金贷款上限要从60万元提至80万元?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被认为是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和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天津因此在一个月内被两度关注。
4月2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拟规定,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并执行动态调整机制,该《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5日。
根据天津目前的政策规定,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天津德佑经纪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政策能不能落地还要到5月份看实际情况。”
根据新的征求意见稿,调整机制的标准是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运用率: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0%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低于85%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80万元。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认为:“此番将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至80万元,并且根据居民对住房公积金的运用率确定可贷额度,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购房群体资金压力,也将进一步提升城市公积金政策的灵活性与推广力。”
此外,为支持职工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该《意见稿》还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整体来看,天津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调整力度较为温和且严谨,也是出于稳市场、稳预期的考虑。”关荣雪告诉记者:“适度放松与监管并存,对市场健康发展而言是很有必要的。”
实际上,4月11日,天津即因住房公积金政策受到过市场广泛关注。彼时,天津发布了《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但后经证实,4月11日的《通知》并非新政,而是因已经实行了5年的公积金政策即将于2022年4月30日到期,于是监管机构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了重新印发,内容与之前的规定并无不同。
关荣雪表示,天津4月11日发布延续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属于政策的正常推出,但由于近期楼市整体表现偏弱,市场对于政策变动等方面较为敏感。
而对于引起市场讨论的“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这一内容,关荣雪认为,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资源利用最大化及最优化,而且通过亲属的资源共享也将进一步缓解青年群体的购房压力;同时,明文规定这项优惠措施仅限用于购买首套房和保障性住房,将切实落实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的目标,优惠与监管并存对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维护力度将发挥较强作用。
另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整理,截至4月18日,全国今年已有30余城调整公积金政策,涉及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放宽公积金贷款使用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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