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情况下物业费可以不用交

交了物业费,却得不到相应的物业服务,业主要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缴物业费,如果您的小区物业出现了这8种情况,您可以拒缴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由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

物业费用的产生是从交接房屋正式生效开始的,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拒交物业管理费用是否合法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在没有交接房屋之前,物业费用是不产生的,搬进新家以后还需要每个月缴纳物业费,长期积累下来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该交的一定不能多交,但应该缴纳的我们还是要按时缴纳的。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3435.html

(0)
上一篇 2022年3月11日 23:12
下一篇 2021年5月8日 23:09

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买卖反悔怎么赔偿

    一、农村宅基地买卖反悔怎么赔偿 同村村民之间交易宅基地签订转让协议后,如果一方反悔不想买或者卖的,构成合同违约,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

    2022年3月13日
  • 户主已死亡的宅基地如何处理

    一、户主已死亡的宅基地如何处理 视情况而定。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

    2022年3月12日
  • 地役权可以单独抵押吗

    地役权可以单独抵押吗 不可以在地役权上设定抵押。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但是以设有地役权的土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 【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什么是地役权 所谓地役权是指不动…

    2022年3月12日
  • 首付交完后 办不了贷款可以退款吗?

     (一)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开发商手续不齐备或银行认为开发商缺乏保证能力等情况,导致购房者因不能办理按揭而又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购房者可以退房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二)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原因,最终导致贷款无法办理的,购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首付款。不可归责于当事人…

    2021年7月10日
  • 二手房交易中“违约”和“根本违约”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

    二手房交易是一个耗时耗力耗资金的过程,所以在复杂交易过程中,有很多无法预知的因素,其中一个很常见的现象就是因为其中一方违约导致交易终止。那么,一方违约与根本违约区别在哪?需要承担的后果有哪些不同呢? 一、什么是违约 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在二手房交易中,表现为交易双方其中一方因为某些原因在履行期限内…

    2022年5月2日
  • 盖房时多占邻居家80公分宽应赔偿多少钱

    【网友咨询】 农村邻居宅基地纠纷,邻居家新盖房,墙角占我家宅基地范围内,大概80公分,我要求赔偿,最高能赔偿多少? 【律师解答】 具体多少钱我也不清楚。律师认为在没有证据证实损害存在的情况下,你是不能主张赔偿的;但是你可以以相邻关系为由要求对方排除妨碍,达到方便你生活生产的目的。 申请由村委会或小区物业针对不同情况做调解,力争不让任何一方吃亏。语气委婉。动之…

    2022年3月11日
  • 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程序

    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

    2022年3月11日
  • 离婚后,拆迁房屋及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在确定离婚补偿款如何分割时,一定要提前了解拆迁房屋及拆迁补偿款如何分类的问题,以免到时候自乱阵脚,出现吃亏的现象。 1、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

    2021年6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