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包括《民法典》、《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其中有几条涉及到购房者的权益:
1.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3. 如果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_知房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hifangju.com/4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