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更好地支持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现将《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中租房提取业务相关规定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规定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月可提取一次,也可按季提取,每季提取金额不超过 21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 元。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 2022 年 3 月 16 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特此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 年 3 月 15 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 2022 年 3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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