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正常流程是,房子下来后,开发商交房,房主放心。但现实生活中,也有业主不收房的。为什么?一般都是因为业主和开发商在某件事情上没有达成一致,比如房子质量之类的。
业主迟迟不收房是谁的损失
要看具体情况不收房是谁的损失。
开发者:
如果开发商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导致业主迟迟不收房,那么错的一方就是开发商。此时,如果业主不收房,房屋的任何损失都应由开发商先行承担。
对于开发商来说,最麻烦的是还可能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因为他们不能按时成功交房,就会有逾期交房的事实。一旦业主起诉,他们就得请律师出庭,面临一审二审。这一块也很折磨人,他们折腾下来可能会败诉,最后一场空。
而且,当开发商遇到业主集体拒绝交房时,会给开发商带来致命的打击。如果败诉,面对的赔偿群体是整个小区的业主,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数目。万一在此期间被媒体曝光,名誉损失不是单纯用钱来衡量的,所以业主迟迟不收房。如果错在开发商一方,损失会很大。
所有者:
如果业主因为其他一些原因延迟收房,业主本人要承担损失,如房屋损坏、合同违约金、物业管理等费用。
所以到底是谁的损失要看谁有错,不能一概而论。
当发现开发商的房子质量有问题时,一定不能单方面站在僵持状态。他必须及时拿出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他越早起诉越好。共同遭受这种损失的业主,也可以分摊公共部分的鉴定费。许多人对此不屑一顾。
业主不收房对开发商有什么影响
第一,.对于我们的贷款,开发商还是要对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的借款合同中,开发商应承担办理产权证的义务,直接交给银行。如果不收房,产权证自然无法办理。在产权证交付给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对我们给银行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在非收楼期间,一旦我们未能按时还款,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当然也可以起诉我们)。直到办理完产权证并交付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才能解除。因此,在非收楼期间,开发商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第二,开发商应承担房屋交付前期间的毁损、灭失风险
另一种风险是销售合同标的物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房子收楼期间,开发商还是要对我们的房子负责的。如有损坏或丢失,开发商仍需承担责任。
第三,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
一旦购房者不收房,就存在逾期交房的事实。虽然房屋逾期交房是谁造成的尚无定论,但业主已经获得了起诉权。对于这一点,开发商很头疼。一旦业主起诉,虽然不一定会败诉,但是请律师、出庭甚至面临二审都很麻烦。做不好就会败诉,承担败诉的后果。不收房,业主只承担有限的风险,而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远大于业主。而最严重的集体不收房,很可能会给开发商带来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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