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二手房交易耗时长,短则一个月,长则半年。而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会因为自己工作、家庭的事导致在交易的某阶段或全程都无法到场,到这时,代理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那么,代理的种类有哪些?怎样的代理才是合法有效的呢?
一、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常见的代理种类有如下几种:
1.委托代理
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 “意定代理” 或 “任意代理”。这也是在二手房交易中是最常见的。买方或者卖方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本人不能到场,所以可以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最为其代理人,行使代理权。
2.法定代理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代理。这个最常见的就是法定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行使权力,常见于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等限制行为能力人,而这类人又是买卖双方其中一方。
3.指定代理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因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部门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二、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关于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1)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4)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在帮别人代理办理房屋交易前,就与被代理人事先商定好,确定好责任,以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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