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赠送面积,不一定是真的送给你的,有时候只是开发商销售楼盘的噱头。像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2m的飘窗、一层小院、阁楼、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不计入建筑面积,意味着这部分面积本就不用购房者出钱购买。
一、开发商“赠送面积”经常会送哪些
经常会送的有露台、飘窗、一层小院、地下室、阁楼等。
1.露台
露台是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初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有些开发商会在后期设计时,将露台划到室内,变为室内的一部分。由于不计入建筑面积,露台其实是不计价的。
2.飘窗
飘窗,从室内向室外看,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不计入销售面积的飘窗,实际上本来就不能收钱,开发商也没有送给购房者。
3.半封闭阳台
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也就是说,当开发商说要送你阳台时,其实有可能只送了你一半的面积。
4.小院
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作为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子单价。
5.阁楼
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将阁楼设计为卧室、书房或储藏室,面积比较大。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没有真正送给你面积,还要看阁楼的净高,如果在1.2m以下,开发商其实没有赠送给你面积哦。
6.地下室
地下室即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
二、这些面积真是白送的吗
并不是。首先,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不一定是真的送给购房者的。其次,如果真的是赠送的,也会在房价或者精装修上把成本收回来。
1.赠送面积本就不收钱
正如上文所说,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2m的飘窗、一层小院、阁楼、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不计入建筑面积,意味着这部分面积本就不用购房者出钱购买。开发商利用这部分面积,给购房者一些“甜头”,让购房者以为自己得了巨大的优惠,房屋交易过程更顺利。
2.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 房价较高
例如独立露台、半封闭阳台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部分,开发商以赠送的形式吸引购房者,但一般这样的房子单价较高。
一个简单的道理,开发商不会做亏本的买卖,每建筑平方米的房价升高一点点,赠送面积的成本便能挣回来。
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在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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